A:
* 提供信用卡付款方式,可減輕客戶消費負擔,更可提高單筆消費金額。
* 商店不需要存留太多現金,可降低被搶劫及收到偽鈔之風險。
* 可搭配發卡行或國際組織提供的優惠促銷活動,增加來客數。
* 可申請加入國民旅遊特約商店。
* 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可減輕消費者付款壓力,提高購買意願。
* 可參加信用卡不定推出的分期付款優惠活動,增加客源。
A:不是的。
本行在收單服務中扮演的是一個信用卡收單金流服務的角色,提供商家接受 VISA、MasterCard、JCB全品牌國內外各家銀行及發卡單位之信用卡收單。
A:建議特店可在出貨前可以電話跟消費者確認基本資料及出貨地址是否正確,如此不但可降低消費者否認交易之機率,並且可減少商品被退回額外產生之物流費用。
A:本行特店不得私自遷移刷卡設備,及外借刷卡設備或商店代號予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他人借入刷卡設備使用,違反者將予以解約並通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A: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不得向消費者加收手續費,特店依規定刷卡不得向消費者加收手續費,否則處以解約處分,且會登錄信用瑕疵紀錄檔;另依雙方簽訂之特約商店合約書內規範特店除不得無故拒絕持卡人消費,亦不得限制每筆交易最高及最低金額。
A:本行特店刷卡交易簽帳單必須保存一年以上。
A:本行特店不得將一筆交易分成二張簽單請款(俗稱拆帳單),或降額試刷,否則可能會遭強制扣款或解約。
A:特店備妥相關申請資料後7-10天內通知核准與否。
A:本行將依不同特店型態酌收額外費用。